因工作需要,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牽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名城管(漁政)協管員,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人數、崗位及職責
1.招聘4名城管協管員,社會化用工性質,按1:2比例開考。具體從事占道經營、店面外溢整治等城市管理相關工作。
2.招聘2名漁政協管員,社會化用工性質,按1:2比例開考。具體從事漁政執法輔助工作。
二、報名條件
1.政治堅定,作風優良,擁護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遵守國家法律法規,熱愛城管、漁政執法協管工作,具備較強的溝通能力及團隊協作精神,服從工作安排。
2.身體健康無缺陷、無紋身,外貌端正,口齒清晰,戶外工作,對抗性強,適合男性。年齡20-45歲(1976年8月-2001年8月)。
3.大專及以上學歷,兩年以上工作經驗。退伍軍人可放寬至高中或同等學歷,工作經驗不限。
4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招聘: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曾因違法行為,被給予行政拘留、收容教養、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;被國家機關、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;曾因違反城管協管員管理規定被解聘或主動辭職的;其他不適合從事上述工作崗位的。
三、招聘程序
按照“自愿報名、公平競爭、擇優聘用”的原則,采取個人報名、體能測試、面試、體檢、政審、聘用等程序進行。
1.報名。報名者攜帶相關材料按指定時間、地點報名。
2.考試。考試方式為體能測試和面試,采用百分制合成總得分,其中體能測試為長跑、俯臥撐、仰臥起坐其中兩項,占總得分的30%;面試為結構化面試,占總得分的70%。按總得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,總得分低于60分的不予錄用。(如擬聘用人員總得分最后一名出現同分,則加試面試題,按高分聘用)
3.體檢。根據總得分由高到低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,參照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執行。因體檢不合格或放棄的,按總得分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。
4.政審。由報考者提供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政審證明,審查是否符合條件。因政審不合格造成的缺額,按總得分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。
5.聘用。聘用者為第三方勞務派遣用工,本人與新區勞動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,由用人單位各自管理、使用、考核。試用期為2個月,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。聘用者的工資、福利及考核獎等按新區社會化用工待遇執行。
四、應聘需提供材料
報名者攜帶個人簡歷、身份證、學歷證、退伍證、駕駛證等原件,并準備復印件1份,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,現場填寫《報名表》。
五、報名時間和地點
報名時間:2021年8月12日-8月20日
報名地點:鎮江新區港中路111號(人力資源市場內12號窗口)
咨詢電話:0511-83173789
鎮江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
2021年8月10日